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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了解,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相关子议案时,关联董事韩力先生、张玉海先生应予以回避。(以下无正文,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孙振华: 严骏: 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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